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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7/10 11:03:00

宝盈基金:优先股3大不足之处


一、对优先股的认识《意见》对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阐述,我们认为:优先股不是一种具体的股份,而是对公司资产、利润享有更优越或更特殊权利的股份的总称,是相对于普通股的概念。普通股与优先股是对股东承担之风险和享有之权益的大小为标准而进行的划分。《布莱克法律词典》对优先股的定义是:一种给予其持有者在公司盈余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中的优先权的股份类别,这一股份通常没有表决权。我们认为优先股相较普通股主要区别在于优先股让渡了表决权,从而获取到了稳定的股息,以及剩余资产分配权等权利。为了更形象的表述优先股,我们用图表1简单表示,当然优先股的特征并非图表1能完整表述,但大致涵盖了优先股的核心要义。优先股的优先权(1)股息领取优先权。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亦应照常分派股息。(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优先权,不过,优先股的优先分配权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配权。只有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参与分配。图


    1:优先股的核心要义资料来源:宝盈基金表:


    优先股、普通股与债券的对比资料来源:宝盈基金(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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