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滴状白癜风我省以空前力度奖励支持攻坚行动
本报11月27日讯(贾芳
商棠)从今天召开的全省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动员会议上获悉,我省将以空前的力度奖励支持本次攻坚行动,并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零容忍”。
省委、省*府本着“早动工早见效,提前完成有奖励”的原则,实行污染治理阶梯财*奖励制度,对列入攻坚行动方案的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按2014年6月底、12月底和2015年6月底三个完成时段,依进度快慢分不同标准进行奖励。脱硫脱硝除尘工程按工程基建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2014年6月底前完成的,按15%补贴;2014年底前完成的,按10%补贴;2015年6月底前完成的,按5%补贴。钢铁企业在2014年6月底前拆除烧结机烟气旁路的,每台补贴资金40万元;在2014年底前拆除烧结机烟气旁路的,每台补贴资金25万元。94台90平方米以下钢铁烧结机在2014年6月底前关停的,每台奖励资金50万元;在2014年底前关停的,每台奖励资金20万元。省级征收的电厂排污费,从明年开始,按照电厂所在地返还各设区市,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同时,从明年1月1日起,将执行差别电价的管理权限和执行惩罚性电价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各设区市,差别电价收入由各设区市直接收取,用于节能减排。
同时,所有纳入攻坚行动的治污工程,可以先开工,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为治污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超前服务。
在本次攻坚行动中,我省将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做到执法全覆盖、无死角,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一经发现问题,一律停产整顿,整改验收不合格绝不能复工;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坚决查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依法依规征收惩罚性排污费,实行企业和负责人双罚责任。对超标严重,涉嫌环境犯罪的,依照“两高”环境犯罪司法解释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严肃处理,绝不纵容姑息。